骇鸡宝(骇鸡珍)
【骇鸡宝(骇鸡珍)】
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楚王……乃遣使车百乘,献鸡骇之犀、夜光之壁于秦王。”
晋·葛洪《抱朴子·内篇》卷十七《登涉》:一得通天犀角三寸以上,刻以为鱼,而衔之以入水,水常为人开,方三尺,可得炁息水中,又通天犀角有一赤理如綎,有自本彻末,以角盛米置鸡群中。鸡欲啄之,未至数寸,即惊却退。 故南人或名通天犀为骇鸡犀。”
古人认为通天犀可仪使鸡惊骇,因以“骇鸡宝”、“骇鸡珍”为犀角的别称。
唐.元稹《酬东川李相公十六韵》:“腊月巴地雨,瘴江愁浪翻。因持骇鸡宝,一照浊水昏。”此用指燃犀以照江。
白居易《醉后走笔酬刘主薄长句之赠兼简张大贾二十四先辈昆季》:“唯有沉犀屈未伸,握中自有骇鸡珍,三年不鸣鸣必大,岂独骇鸡当骇人。”此以握“骇鸡珍”比愉身怀惊人的奇才。

